
最近對未婚的男生跟女生的約會,有了這麼一點感想~
有一次的飯局,我這麼對男性友人說過:「
我不讓人家請客的。」說著說著就把晚餐的錢遞到帳單裡,再說了一句「
我堅持,真的」,再由他去付錢。這是婉拒別人請客的好理由,也是讓自己全身而退的好方法。有時候不是這麼熟或是只是朋友吃飯的場合,非特別節日,各付各的,我非常喜歡這種模式的飯局。不過我也知道帳單讓男性去處理比較好,所以先把自己的費用放到帳單裡,這樣也不會在櫃檯前發生搶付錢的尷尬場面(那種場面真的很難看)。
但是也不一定每個人都會接受啦,通常不願意接受的朋友,吃過兩、三次飯後,我就會開始討厭這一種飯局,甚至拒絕。因為我厭倦每次都要搶帳單的狀況發生,而且~
我也不想幫你付錢呀,何必要這次你請我,下次我請你呢,這樣請來請去一點意義也沒有呀。我們又不是很久才見一次面的朋友,或是很久才聯絡一次的朋友。所以我壓根不希望由男性幫我付錢,那你又何必要強出頭呢,只會搞的大家不開心而已吧。
一定很多人好奇,為什麼不讓男生請客呢,這樣既可以滿足男性的優越感,又可以省下女性的荷包,何樂而不為。但是我是這麼想的~
吃了別人請的飯,好像說話就要變小聲了…所以為什麼要欠別人人情呢,自己又不是沒賺錢。嗯~這可不是大女人主義的想法哦,我覺得沒有負擔的飯局,才能讓彼此都開心的赴約,因為只是朋友,所以一視同仁,不管是男是女,各自付錢是天經地義的事,這樣子的友情不是很單純嗎。
認識我的人都知道,我很重朋友,常常有一些飯局要去,這個朋友遊學回來,那個朋友休假來台北玩,我到中部找朋友…等等的飯局,都是為了跟朋友聯繫感情,所以我樂此不彼。而且我不介意主動請客,幫朋友接風,欠朋友一頓飯,朋友生日等等的。當我的朋友都有一種簡單的默契,非特別節日或活動,是不會有人主動請客的,這也是長久培養下來的。所以我發現跟同性出去吃飯,好像就不會有這種問題囉…
大概很多人都會覺得這是很無聊堅持吧,可是我就是這種人,沒辦法。不過該拗的時候我還是會拗啦~~噗!!
嗯~~我也不知道我哪來這麼多原則(你問我,我也不知道),個性使然罷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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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回家,總是想著要洗照片,想著想著,還是會忘記,所以這次趁著回南部,一口氣把將近150張照片給洗出來了。厚厚一疊,將近2CM的相片,拿在心上有點重,放在心上卻很寶貝,因為每張都是珍貴的記憶。
回到台北,放進已經裝滿半本的相本,一張一張的擺進去,竟也擺到最後一頁了~~
我的直立式相本,三張一頁(購自working house)
一大本能擺上264張的相本
第一頁就是
2005年的澎湖煙火的家族旅行
那一年,我們一行人從台北,從嘉義分別起飛,來到馬公機場會合
開始了我們三天兩夜的家族機車旅行
NO1.菊島煙火行-姑,如,靜,軒,君,獅,瑛,芳而最後一頁擺上的那一張照片
是今年6月份,虎虎結婚,大夥在鯉魚潭所拍的合照
剛剛好放到最後一張,剩兩張相本的空位而已中間有宜蘭,九份,金瓜石,烏來,碧潭,墾丁,十分,峇里島,南投,七星山....很多地方的回憶。和家人,和朋友,和好姊妹~~滿滿的感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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